就在我之前嗆蝦決不再買IKEA的燈之後,
我們又帶回一台便宜又簡約的IKEA立燈(登愣)!
所以我說人還是不能太鐵齒呀。
(Mmmm,
我也曾說過決對不跟年紀比我小的交往,結果嫁了個小我12天的男人)
先前那一台IKEA的立燈開關接觸不良,
問了IKEA(它會理你才怪!)、幾間燈店都說沒辦法修了。
阿我們家那郭念舊王阿,把燈座燈罩都還留著!
(姓王真好用,什麼XX王都可以拿來取綽號)
不是老早就叫他丟了嘛?竟然還搬到新家來惹。
這還不打緊,想說燈座放著沒事還可以晾衣服吧?
這兩天卻又起死回生了。
念舊王喜孜孜地說,那天去買個零件,
自己兜一兜裝一裝,燈就可以用了。
我完全沒參與到這過程。
總之,我們又很歡樂地迎接它回來。
請讓我們正式封Dirk為King of DIY。
特撰此文以玆紀念&鼓勵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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